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聚焦高质效办案,厚植理论研究土壤,大力推进研究型、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去年以来先后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调研文章26余篇,并有多篇征文获奖,为推动检察办案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高淳区检察院成立理论调研小组,由院领导牵头抓总,政研室统筹组织,全面掌握和梳理各业务部门已办、在办、将办的可培育案例情况,实时了解案例培育方向、培育重点、培育措施、拟撰写完成责任人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深入的理论调研,推动解决办案中遇到的新领域、新类型、争议大的疑难复杂问题,有力反哺检察办案,实现理论研究与办案实际相辅相成。
为做到调研与办案一体化推进,该院出台《案例培育工作实施办法》,全院各部门选定理论水平高、写作能力强的青年干警成立案例培育工作小组,负责案例和有关事项的梳理、撰写、报送等工作。政研室平时注重收集业务部门案例撰写需求,整理相关案例汇编转发至业务部门,引导办案检察官养成运用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的习惯思维。院检委会将最高检、省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作为必学内容,安排相关业务部门领学,推动案例意识入脑入心。
与此同时,围绕工作和办案实践中发现的难点、热点同题,该院从选题谋划靶向发力,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目标,提升检察调研的实务性和针对性。分管领导定期召开调研小组例会、调研沙龙等,由小组成员逐一汇报调研论文撰写情况、分享交流调研心得,以更好地加强成果产出的跟踪、督促和管理。在这基础上,与区法学会成员单位、共建高校学者等联合申报课题,充分借助外部资源,召开课题论证分析会。
据了解,为完善激励考评机制,该院定期通报理论研究发表获奖情况,并将理论调研与评先评优挂钩,以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理论调研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