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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咖啡”原是有毒“三无”产品 太仓市检察院分层分类审查起诉涉案人员
2025-07-15 09:58:00  来源:检察日报

2024年2月,办案团队召开会议研讨案情。黄逸杰摄

“这内容何止夸大虚假,谁看估计都会买,简直只能用神药来形容!”这是T品牌“能量咖啡”代理商对该产品宣传的评价。这款宣称“国外原装进口”“纯植物提取无添加”的“能量咖啡”,实则是未向主管部门报备、未经检验还非法添加了那非类物质的“三无”产品。

2月25日,经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曾经放言“你只管卖,出了事我负责”的主犯丰某被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40万元;被告单位商贸公司被判处罚金140万元;刘某等5名代理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案件判决后,该院将相关线索移交至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依法对10名销售金额不大、被作不起诉处理的代理商予以行政处罚。目前,行政主管部门已经立案办理。

此外,警方顺藤摸瓜,查出涉案代理商还帮助宋某代理销售了一款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的进口咖啡。6月,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宋某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进口咖啡实为“三无”产品

“这个咖啡虽然有功效,但是我喝完就会头疼、心脏也会不舒服。”2023年3月10日,吴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怀疑其购买的进口T品牌“能量咖啡”添加了非法成分。经鉴定,该款咖啡中含有“苯丙代卡巴地那非”成分,该成分在国内外均未被批准作为药品或原料药生产上市,未被批准为食品添加剂或新食品原料,长期服用有副作用,甚至会危及生命。

2023年3月至7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T品牌“能量咖啡”的全国总代理丰某和下游代理商等16名犯罪嫌疑人陆续抓获归案。

36岁的丰某在亲朋好友眼中是一名女强人,微商生意做得如火如荼。2016年3月,丰某成立了一家商贸公司,主要经营保健用品。2018年6月,计划创业的丰某想要销售自主品牌,注册了T商标。2019年开始,丰某以商贸公司的名义,从国外咖啡生产厂商“戴哥”(另案处理)处购买了“能量咖啡”,在明知该款咖啡添加了那非类物质的情况下,仍以事先注册的T商标对该款咖啡进行包装、销售。

该款咖啡一盒10袋,每袋咖啡含量13克,每盒成本仅几十元,但丰某将零售价定为700余元。为了让买家放心购买,丰某对外宣称咖啡之所以有功效是因为添加了东革阿里、玛咖、桑葚、枸杞等植物成分,还委托国内的第三方机构对咖啡是否含有那非类物质、激素等成分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大力宣扬该款咖啡“90项那非类检测均合格、无添加”。

然而,该款咖啡内添加的“苯丙代卡巴地那非”属于人工合成的新型那非类药物衍生物,并不在丰某所做的90项检测项目中。该成分与涵盖在检测范围内、常见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等物质的核心药效团一致,具有等同属性和等同危害,所谓的“无添加”宣传不过是故意规避检测的“掩耳盗铃”。

发展五级代理商进行分销

为了更好地销售T品牌“能量咖啡”,丰某称自己为该款咖啡的“全国总代理”,不断地在朋友圈、微信群以及其他社交平台上发布招募代理商的广告,还制作了“咖啡百问”资料册,涵盖了品牌简介、产品资质、产品优势、常见问题解析等内容,将代理T品牌“能量咖啡”包装为发展前景良好、收益可观的商业项目,先后共发展了15名代理商。

丰某发展的代理商从高到低分为“合伙人”“董事”“总代”“总监”“天使”5个等级,进货价格从140元每盒至340元每盒不等,代理商的零售价格一般在400元至600元。

刘某是“合伙人”级别的代理商,刘某交代,“等级越高的代理商进货价格越低,要达到最高的‘合伙人’级别,需先给丰姐交5万元‘入股’,但是丰姐承诺会每个月返还2000元分红,持续返还24个月,怎么算都会保本。”

丰某还搭建了资源库,不仅包含给代理商提供的产品宣传文案、照片,还有“国外原装进口保养品,药食同源,品质安全无副作用”“专业调理肾功能,调理10天不能间断”等团队共享话术,还要求代理商尽量不要通过电商平台销售,避免被查处和举报。

丰某发展的代理商几乎都是从事保健用品销售多年的微商,不少人在到案后表示不知道T品牌“能量咖啡”内添加了有毒、有害成分。但丰某交代,“这种产品一般都会添加那非或者拉非类药物,我和代理商一般不谈这个,反正大家都懂的。”

分层分类依法稳妥处理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很快将销售T品牌“能量咖啡”的代理商抓获归案。听到风声的丰某立刻联系了其他代理商,要求代理商删除自己的联系方式,并删除所有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

2023年4月,丰某被抓获归案。在最初的几次讯问中,丰某对自己主观明知咖啡中含有那非类物质供认不讳,但在之后的讯问中均翻供称“不知道咖啡添加了那非类物质”。1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太仓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详细梳理了在案证据后,结合丰某对代理商的宣传介绍、个人的从业经历等,认为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经审查查明,2019年至2023年4月,丰某累计销售金额为65万余元,15名代理商各自的销售金额为1000余元至3万余元不等。

2024年4月,太仓市检察院对商贸公司、丰某以及刘某等销售持续时间长、金额较高的5名代理商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对其他10名销售金额不大、情节轻微的代理商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将相关线索移交至行政主管部门。

作者:卢志坚 吴玉洁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