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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波: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拒执犯罪
2025-07-22 09:35:00  来源:检察日报

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周海波

长期以来,被执行人逃避生效裁判执行的现象普遍存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使生效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不仅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兑现,而且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及公信力。特别是在有关行政罚款生效裁判的执行中,一些拒不执行的“老赖”逍遥法外,使行政和司法程序空转,造成恶劣影响。“两高”司法解释明确了“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打击更加精准。本案中,被执行人通过变更投保人转移财产、将退保费用于其他还款,拒不履行相关行政罚款生效裁判的行为极具隐蔽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调查核实发现隐瞒财产线索,准确适用司法解释,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作者: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