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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向激励+负向约束” 苏州市检察机关双轮驱动激活队伍新动能
2025-09-18 09:14: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决策落地后,如何科学评价工作成效、持续激发队伍活力?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积极破题,以“三个管理”为引领,探索构建“正向激励+负向约束”双轮驱动机制,创新出台表扬奖励和检察人员日常表现纪实制度,有效激发内生动力,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注入强劲动能。

坚持正向激励,让“实干者”脱颖而出

“周建东同志长期扎根法医鉴定岗位,这次被评为月度表扬检察人员,让大家真切感受到实干就有回报!”苏州市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部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苏州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出台《表扬奖励规定(试行)》,为实干者量身定制“荣誉跑道”。

该制度聚焦主责主业,明确对立足本职兢兢业业、关键时刻勇于担当、创优争先表现突出的干警及时进行表扬,并将结果作为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其核心在于转变评价导向——从偏重显性工作成效,转向更全面关注日常履职表现、工作作风和工作业绩,使评价体系更科学、更接地气。制度实施以来,市检察院已组织表扬活动10次,32人次受到表扬,20名同志获评平时考核“好”等次,10名同志先进典型事迹在公众号集中展示,有效营造了崇尚实干、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强化负向约束,让“躺平者”无所遁形

激励实干的同时,苏州市检察院出台《检察人员日常表现纪实办法》,构建覆盖“德、能、勤、绩、廉”的“三维纪实”体系,全面了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工作质效、负面清单情况,亮出约束管理“利剑”,释放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的强烈信号。

“这套办法让平时考核和年度评价更有据可依,既传导自我管理压力,也压实部门‘一岗双责’。”该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人介绍。制度的关键在于细化了负面清单,特别是对不担当、不作为等情形明确处理措施:季度内有负面情形者,部门负责人须谈话提醒,取消当季“好”等次评定资格;年度累计两次,政治部将介入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取消年终评优资格。6月制度实施以来,已收到表现纪实单20份,1名同志因存在负面情形取消“好”等次评定资格。

狠抓制度落实,让“管理效能”充分释放

苏州检察注重将制度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效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震龙专程慰问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的李冬梅同志,号召全市检察干警学习其先进事迹,并以此为契机,深入调研、持续擦亮吴江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品牌,该院未检项目获评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

管理的变革在基层感受真切。“现在上级院更注重管案与管人的有机结合,”吴江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表示,“比如定期‘晾晒’基层院人才建设和贡献质效,营造比学赶超氛围,通过管好人来更大力度推动业务发展。”这种从“数据考核”向“人案并重”的转变,正引领着管理方式从粗放走向精准。

“管案与管人相辅相成,关键在于深度融合。”韩震龙强调。苏州检察机关通过这套“正向激励有力、负向约束有效”的创新管理组合拳,成功激活了队伍“一池春水”,以高水平管理驱动高质效办案,为破解“一取消三不再”后的队伍建设难题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苏州方案”,也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了宝贵的基层实践经验。

作者:李一凡 郎建强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