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长江里捕几条鱼,也可能触犯法律!这场听证会就在社区里办,让我们学到了法律知识,更明白了保护长江生态的重要性。”8月28日下午,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北固山社区举办公开听证会,居民们围坐一旁,沉浸式感受“家门口的法治课堂”。
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张某某、王某、赵某某等人经事先商量,多次前往扬中市西来桥附近的长江水域,用单线单钩非法捕捞鮰鱼、白鱼等水产品,销售后共获利2万余元。案件移送京口区检察院后,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张某某、王某、赵某某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还有认罪认罚、自首、坦白等从宽情节,可以召开公开听证会,对本案处理情况听取相关人员意见。
“不仅要办好案件,更要让法治和生态意识走进群众心里。”为了打破法治宣传的距离感,放大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京口区检察院特意将听证会选在紧邻北固湾水域的北固山社区。北固湾既是市民常去的长江观景地,更是禁渔禁钓重点区域。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开展普法,先从非法捕捞对长江生态的破坏说起,用真实案例让大家认识到过度捕捞会导致鱼类资源减少、水域生态失衡,再系统解读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把专业法律知识转化为居民听得懂的“家常话”,并强调“不仅钓鱼人要知道这是非法的,吃鱼人也要认识到这是不对的,才能从源头杜绝非法捕捞”。
听完案件详情和检察官的释法后,听证员们和现场群众结合实际展开讨论,最终一致同意对张某某、王某、赵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京口区人大代表殷明感慨道:“把听证会开到社区里,让居民近距离接触案件办理,比单纯发宣传册管用多了!”
京口区人大代表李新朝也评价:“既办了案,又普了法,还强调了长江生态保护!让居民们学习到不仅捕捞行为是非法的,购买、食用来源不明的鱼鲜也可能被行政处罚,真是一举多得,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完美统一。”
镇江市人民监督员陈平则从长效治理角度提出建议:“希望以后能多开展这样的活动,再结合长江禁渔政策,形成常态化宣传机制,让保护长江、遵纪守法的意识扎根更多人心里。”
听证会结束后,京口区检察院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听证评议意见,依法对本案作出处理。这场“搬”进社区的听证会,推动居民们从“听说法律”变成“看懂法律”,从“知道禁渔”变成“主动护渔”。京口区检察院将始终贴近群众需求,把更多的“家门口法治课堂”开到社区,把法律知识送到百姓身边,让遵纪守法、守护生态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