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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花”在社区绽放——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未检工作综述
2025-10-23 09:29: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向阳花开”是在南京这座博爱之城中生长出的一株向阳花木。它承袭了城市“博爱”的基因,将这份包容与关怀,融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向阳”寓意温暖与希望,“花开”象征着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绽放生命光彩。“向阳花开”承载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38年来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不变初心,体现检察机关以博爱之心、专业之举,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向阳而生、逐光而行,重塑人生方向的坚定信念与实践担当。

1987年,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少年犯办案组,1995年成立全省首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38年的探索积淀,孕育了创新的种子,2014年,“向阳花”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应运而生。它突破传统办案场所局限,将帮教与保护的阵地前移至社区,让犯错的孩子在真实的社会土壤中学习成长,实现“无缝回归”。这朵“花”,承载着玄武未检人以“博爱之心、暖阳之举”,引导迷途少年“向阳而生、逐光而行”的坚定信念。

专业阵地前移

多维帮教塑新生

“向阳花”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巧妙嵌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集帮教考察、救助保护、法治体验、心理辅导、拓展训练、公益服务于一体,功能强大而亲民。组建约500人参与的“1+3”(检察官+公益组织+专家+志愿者)矫治教育团队,根据国家标准制定6大类23小项规范的《协作手册》和六个全流程评估制度,已升级至3.0版,为每个孩子量身定制成长方案。

在社会中犯错,终要回归社会,社区就是最真实的“小社会”,在这里帮教,孩子们能更自然地重建连接。同时有效减少“犯罪标签”负面影响,增强归属感。丰富的社区资源也为公益活动、技能培训、志愿服务提供了广阔舞台。

全域协同织密网

综合司法护成长

“向阳花”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充分借力玄武区作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的资源优势,构建起强大的协同保护体系。联合民政、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多方力量,面向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嵌入式”教育和矫治,面向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精准化救助和保护,同时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法治体验活动。开展检警协作临界预防,解决低龄未成年人“一放了之”的难题;创新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网格+”模式,让“报告免责、不报告追责”的要求深入人心;创建全域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牵头民政等十部门共同签署实施意见,发布全省首个全域家庭教育指导机制。实现“1+5>6”协同效应,持续为未成年人点亮希望之光。

深耕细作结硕果

向阳花开寄希望

十余年用心耕耘,“向阳花”结出累累硕果,数字背后是希望的重燃。271名涉罪未成年人经精准帮教成功回归社会,其中17人考入大学殿堂。180名被害未成年人及困境儿童获得及时救助与温暖庇护。3500余名家长接受专业家庭教育指导,改善亲子关系。举办60余场生动法治体验活动,惠及万千青少年。7起案例入选国家级、省级典型案例。“向阳花”被《检察日报》报道,被最高检业务教材推介,被省检察官学院授牌实践基地。

“向阳花”的品牌做法获评中国法学会长三角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实例、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省检察院未检创新事例。“向阳花”团队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全省优秀办案团队、全省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人大、最高检、全国妇联、团中央等领导先后调研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并给予肯定。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在南京博爱之城的沃土上,玄武未检人用心血浇灌的这朵“向阳花”,已不仅仅是一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名字,更是一种理念的象征,一种力量的汇聚。它用法治的刚性捍卫公正,用社会的柔情传递希望,让每一株经历风雨的“幼苗”,都能在社区的阳光下,汲取养分,勇敢地向阳奔跑,逐光而行,最终绽放出属于自己的生命光彩。这朵开在“家门口”的花,正以其蓬勃的生命力,昭示着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温暖未来。

作者:唐顗 张旭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