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召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研究初步贯彻落实举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国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所处历史方位,深入分析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对未来5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为全党全国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不断推进向前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强调,在学习上要有深度。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研究与探讨交流相结合、落实要求与立足主责相结合,持续增强学习贯彻的实效性。
会议要求,在落实上要有力度。紧紧围绕“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着力点,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能动性、实效性。要立足检察主业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社会安全、投资安心、群众安宁”,当好中国式现代化淮安新实践的保障者、参与者、推动者,切实为全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会议强调,在结合上要有广度。将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省检察院“三个管理”情况分析研判会商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科学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起来,一以贯之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引向深入。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