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意渐深,阳光正好。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民和小区的空地上,几个孩子正在追逐嬉戏,老人们坐在修缮一新的楼房前晒太阳。这样的寻常景象,在半年多前还是小区居民的奢望。
民和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是个典型的老旧小区。近年来,小区沿街的21号楼、22号楼和客运2号楼外墙瓷砖频繁脱落,成为悬在居民头顶上的一把刀。
“最严重的时候,整片墙皮哗啦啦往下掉,健身区域被迫关闭,器材都被移走了。”沿街某商铺的王老板回忆道。
“有一天一块瓷砖掉下来,砸在电动车上都砸出个坑,这要是砸在人身上,后果真不敢想,太危险了!”居民王女士说。
为了确保安全,小区里拉起了长长的警戒线。可这警戒线一拉就是好几年,范围还越来越大,严重影响居民的日常出行。
2023年11月,云龙区人大代表王芹在接待群众时了解到这一情况,于是向区人大建议对部分楼房外墙存在墙皮脱落等问题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同时,区人大代表郑小侠也向检察机关进行了口头建议。
根据徐州市云龙区人大常委会、云龙区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代表建议同时送达检察机关。接到代表建议后,云龙区检察院迅速反应,成立办案组,派员进行实地调查。
“我们第一次到现场时,就了解到楼下常年拉设警戒线区域范围比较大,居民生活环境有较大隐患。”办案检察官尹杰回忆道。自2023年底立案后,他和同事先后多次深入小区走访,拍摄取证,调取资料。
根据相关规定,建筑物外墙脱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办案检察官调查发现,民和小区楼房外墙瓷砖是在2009年前后因政府主导的城市亮化美化工程而铺设,当年也仅对沿街3幢楼的外墙铺设了瓷砖,相关职能部门是实际设置者和管理者。
随着时间推移,这些当年为美化而铺设的瓷砖,因年久失修成为安全隐患。虽然2017年到2019年,相关职能部门对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但未涉及外墙瓷砖的事情。
2024年,云龙区检察院多次联动属地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会商,梳理双方职责。其间,因职责调整划转、缺乏相关衔接材料、事项属历史遗留等问题,工作推进艰难。
经深入核查,该院于2024年12月、今年4月先后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兼具项目建设参与方与法定监管主体双重属性,依据地方相关管理条例,其不仅需对过往工程后续安全隐患履行排查整改义务,同时需承担辖区内相关设施常态化安全监管职责。今年8月8日,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民和小区涉案楼房外立面破损、脱落等安全隐患。9月1日,相关职能部门正式启动维修工程。施工期间,检察官多次到现场查看进度,协调解决问题。
“那段时间,天天能看到施工队在忙碌,检察官也常来。”居民李大姐说,“看到危险消除,我们心里特别踏实。”历经15天,安全隐患被消除,警戒线也拆除了,居民终于可以安心地在楼下散步、聊天。
在隐患消除后,检察机关又推动属地街道办事处建立了建筑物外立面常态化巡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10月19日,检察官在现场回访时,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我们定期检查建筑物外墙,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居民们也达成了共识,发现异常情况都会及时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