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江苏省新沂市检察院评查专班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对“案件质量评查清单”中的重点案件进行核查。
“今年以来,通过‘四查’工作法,我院推动评查满分案件占比增至28%,案均问题数下降27.47%。案件质量评查在一件件案件中焕发出生命力,为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近日,新沂市检察院作为基层院代表,在江苏省检察机关“三个管理”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今年7月,在江苏省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专项评查中,新沂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完全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以完备的事实认定、完善的法律文书、标准的办案流程、突出的办案效果获评优质案件。但在半年前,这起案件差点“功亏一篑”。
“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显示办完了,行政机关也已经答复整改完毕,但跟进调查材料为什么没有?整改措施究竟到没到位?”今年1月,新沂市检察院案件评查专班在对上月已办结的21件重点案件进行评查时发现,其中一起案件的调查终结报告显示,检察机关已在制发检察建议并整改完成后决定终结案件,但系统内并无相关跟进调查材料。
发现该问题后,评查专班及时上报反馈。随后,院领导开展复核检查确认确实存在该问题。专班随即将该初评意见告知承办检察官。承办检察官表示,已进行跟进调查,只是相关文件材料未上传,将第一时间完成。在后续的评查问题整改情况检查中,经专班确认,材料已全部补齐。
“评查专班真的是‘火眼金睛’,有效帮助我们避免了遗漏疏忽之处。”承办检察官感慨道。
“三个管理”实施以来,新沂市检察院从办案部门、检务督察和案管部门抽调8名员额检察官组成评查专班,推行以“承办人自查、业务部门内部互查、专班评查、领导复查”为核心的“四查”工作法,每月10日前对“案件质量评查清单”中的重点案件进行评查,评查范围涵盖“四大检察”,实现“每案必检”,以“融合”理念做实案件评查,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根据“四查”评查结果,案管部门制作案件质量评查报告,总结易错常发的不规范问题,以高质量管理推动各业务条线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佳。“过去办案,像是‘埋头赶路’,现在有了‘四查’这面镜子,时常能回头看看脚印深不深、方向偏不偏。”该院检察官告诉记者。
此外,该院还定期召开案件评查反向审视会,通过“解剖麻雀”式复盘,深入剖析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并开设“领航讲台”,检察长、分管领导带头点评案件评查质效、剖析办案问题。今年7月,该院院领导主办的一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