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①:11月13日,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访某涉海专业化制造企业。

图②:12月9日,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跨区域倾倒印染污泥案件后续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图③:12月16日,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检察官在港口向渔民开展法治宣传。

图④:12月12日,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检察官对防护林垃圾污染案件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
“公司建立发展的过程中,南通市检察机关提供了全流程精细化法治保障,对我们提出的如何保障核心技术不泄露、应用新型技术不违规等问题,量身定制针对性普法课程,为支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做了很多工作。”12月1日,在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召开的服务保障海洋强市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石油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李贵合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作为江苏省唯一的滨江临海城市,近年来,南通市正将发展的目光投向深蓝,全力打造富有江海特色的现代海洋城市。在城市向海图强的壮阔征程中,南通市检察机关始终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从构建保护新格局到赋能发展新引擎,再到筑牢生态司法保护屏障,检察履职的足迹遍及海岸线与深海区,南通市检察机关正以专业化、一体化的司法服务,为海洋强市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紧扣海洋强市战略,凝聚江海保护合力
冬日的清晨,南通海岸线上海风轻拂,浪花拍岸。今年以来,南通市检察机关紧扣海洋强市发展战略,将涉海检察工作置于区域发展大局中系统谋划。“服务保障城市向海发展,检察机关必须主动融入、精准发力。”南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恽爱民介绍,今年年初,该院进一步完善《关于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海洋强市建设的意见》,聚焦守护海域平安、服务重点项目、保护海洋新质生产力等六个方面明确履职路径,为南通涉海检察工作绘制了清晰的“航海图”。
长三角江海相连,司法守护亦需协同。面对海上走私犯罪跨区域、流动性强的新特点,2025年3月,南通市检察机关牵头上海、浙江宁波、浙江温州、江苏苏州四地检察机关建立“碧海联动”协作机制。6月,南通市检察院与南通市中级法院、南通市公安局、南通海关、南通海警局等部门会签《海上绕关走私案件证据收集与审查指引(试行)》,统一证据标准,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使打击走私犯罪工作实现从“各管一段”到“全线封堵”的跃升。随着保护合力聚强,打击成效日益凸显,今年以来,南通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两件走私及关联洗钱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南通市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唯一代表在全国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在江苏省启东市东海镇,一起跨区域倾倒印染污泥案的成功办理,生动诠释了协同治理的检察智慧。2024年10月,面对直接责任人无力赔偿、污染物亟须清理的复杂局面,启东市检察院在锁定源头企业过错的同时,搭建跨部门协同平台,牵头生态环境、财政部门及属地镇政府等多方力量,开展多轮磋商。通过高效的联动协作,财政部门迅速落实应急处置资金,属地镇政府招标专业公司进行规范化清运处置,涉事企业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通过“检察协调、部门联动、企业担责”治理方案,成功破解难题。
以该案办理为契机,检察机关协同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推动对危废从产生、贮存到处置的全流程在线监管。今年,相关产废企业均已被纳入省级固废管理系统。
精准服务海洋经济,赋能蓝色发展引擎
“我们研发的新型防尘核心技术,迫切需要得到法律保护。”近日,在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下称“通州湾示范区”),一家海洋工程装备企业负责人向到访的检察官表示。这样的诉求,在南通企业中颇具代表性。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针对企业诉求,研究制定适配的送法进企业方案。
在海洋经济发展大潮中,南通市检察机关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今年以来,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门检察院”优势,依托“知润江海”护航新质生产力检察工作品牌,与南通市基层检察院及执法司法机关共建办案协作、行刑衔接等13项机制。
洋口港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现场,塔吊林立,机器轰鸣。“对我们重点关注的合同纠纷、安全生产等问题,检察机关都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指导。”该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南通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察长“进园区、进项目、进企业”活动很有针对性。在涉海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南通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联系32个产业园区、87个重大项目和161家重点企业,2025年1月至11月已协调解决企业涉法问题121个。
南通市检察机关主动将履职阵地前移至产业发展一线,将实践中形成的“圆桌会议+检察建议+长效监督”工作机制系统应用于护航蓝色经济健康发展具体场景中: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社会治理问题,检察机关第一时间组织圆桌会议,邀请企业代表、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及专业人士研判会商,明确问题本质与法律边界;再通过精准制发检察建议,为企业规范经营与政府高效监管提供清晰的“法治方案”;最后通过持续跟踪回访,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风险隐患彻底消除。
今年以来,“圆桌会议+检察建议+长效监督”工作机制已成功应用于协调解决海产养殖违规排废污染海洋水体、渔港船舶污染物露天堆放、海洋工程施工方违法倾倒废弃物等多项问题,不仅化解了潜在的法律风险,更以稳定的法治预期和高效的法治服务为各类涉海经营主体送上“定心丸”。
推动修复受损生态,守护海洋碧波安澜
如今,在江苏省如东县绵延的海堤路上,成片的刺槐、杨树与柳杉筑起一道望不到尽头的绿色屏障。然而仅一年多以前,这条守护沿海村镇的“绿色丝带”却遭到白色污染侵蚀,近海生态面临污染风险。
“收到线索后,我们运用无人机航拍固定证据,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及时推动开展‘清塑行动’。在持续跟踪监督下,到今年9月底,防护林内堆积的污染物已全部得到集中清运和无害化处理,职能部门还建立起县、镇、村三级联动长效管护机制。”12月12日,检察官深入防护林及周边区域回访,看到这条由一代代人接力筑就的生态屏障已重焕生机。
对于已经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修复与赔偿是关键。2024年6月,在如东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某港务公司生态环境损害案中,面对海洋工程废弃物不规范处理造成的生态损害,该院创新运用“非重大损失赔偿会商机制”推动生态修复。“这类小额生态损害以往缺乏明确的赔偿路径,我们通过搭建平台,推动行政机关、专业机构和涉案企业共同论证磋商,探索务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办案检察官介绍,依托这一机制,今年1月至11月,南通市检察机关已督促追偿生态修复赔偿金2100余万元,并引导涉案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加大生态建设资金投入,促进司法裁判转化为看得见的生态效益。
“办案不能止步于简单的定罪量刑,而是要通过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预防效果。”据南通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在非法捕捞高发的重点渔村,检察机关通过设立检察听证与法治宣传示范点,积极探索涉海违法犯罪综合治理模式。今年1月至11月,南通市两级检察院累计开展沿海普法宣传活动110余次,推出3部涉海新媒体普法作品,让海洋保护法治理念深入渔村巷陌。
“从严厉打击涉海犯罪到推动社会治理,从守护碧海蓝天到赋能蓝色经济,我们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服务这片江海交汇热土的发展,让法治成为南通向海图强征程中的鲜明底色和可靠保障。”恽爱民表示。
为企业技术图纸保密支招
“这几份技术图纸的保密管理,还需要加上‘接触人员登记’和‘定期核查’两个环节。”12月3日,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检察院(下称“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项目检察官”走访辖区某海工装备企业,针对加强研发档案管理向该企业提出建议。这样靶向精准的普法服务,是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深化涉海产业法治保障的常态化举措。
作为南通海洋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聚集了大量海工装备、海洋新材料等涉海洋经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日益增长。今年以来,针对辖区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面临的法律风险,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依托“知润江海”检察工作品牌,构建“办案+普法+治理”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在普法活动中,该院检察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数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围绕技术图纸管理、客户信息保护、专利侵权判定等内容进行专题讲解,指出企业在保密制度、人员管理、证据留存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人员登记+定期核查+分级授权”三项整改建议。据了解,截至今年12月,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项目检察官”定点联系临港产业园区,针对风险防控、密级管理等关键需求研发普法课程8门,为该园区300余家企业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
“我们以前对商业秘密的理解比较模糊,这次检察官普法讲得很具体,特别是图纸流转环节的风险提示,让我们意识到管理上的漏洞。”某企业研发部门负责人介绍,该企业已根据检察官的建议修订内部制度,新增保密培训内容,并将专利检索纳入产品上市前的标准流程。今年1月至11月,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新类型案件中,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同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在案件办结后组织涉案企业及同行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围绕证据固定、侵权认定、损失评估等实务问题开展法律辅导,推动企业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为扩大服务范围,今年5月,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以所办真实案件为原型拍摄制作普法短片《上锁》,通过多场域、多平台播放实现了立体化普法效果。
涉海生态环境小额损失赔偿磋商务实管用
“过去我们以为,这种小问题要么罚点款,要么就不了了之。检察机关建立涉海生态环境小额损失赔偿磋商机制后,我们有了以实际行动修复海洋生态的机会。”12月8日,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联合南通海警局如东工作站回访辖区某涉海企业,该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涉海生态环境小额损失赔偿磋商机制的建立,源于如东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江苏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2024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海警部门发现江苏某港务公司在未向海洋环境主管部门报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情况下,擅自雇用施工船舶进入相关海域进行海上取砂作业,共施工6天,绞吸泥土量1000立方米。
2024年3月29日,海警工作站将该案线索移送如东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涉案公司的违法行为虽然对海洋生态造成一定损害,但由于施工时间短、取砂量不大,尚未达到相关法律规定的“造成重大损失”标准,不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但受损公益仍需得到修复。
2024年4月,如东县检察院联合海警、生态环境部门探索建立涉海生态环境小额损失赔偿磋商机制。该院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邀请具有环保及涉海工程建设专业背景的志愿者全程参与协助办理该案。检察官和志愿者实地走访调查,与海警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涉案企业共同分析同时期、同区域、同类型涉海工程项目环评报告,结合企业施工量、损害程度和修复意愿,综合认定生态损害赔偿金额。
在检察机关牵头下,各方联合召开赔偿磋商会。检察官向涉案企业代表阐明修复受损海洋生态的重要性及替代性修复方法,督促其主动担责。海警部门与涉案企业达成涉海小额损失生态赔偿协议。涉案企业主动足额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5000元,海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处罚的决定。6月22日,在检察机关、海警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监督下,用这笔生态损害赔偿金购买的1.5万余尾大黄鱼鱼苗被放归大海。
该案尝试以磋商机制破解小额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修复的实践难题,为类似案件办理提供了参照系。2025年以来,如东县检察院通过持续深化检警协作,推动涉海生态环境小额损失赔偿磋商机制在规范海洋行政执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方面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与认可。
“现在近海鱼虾明显多了起来”
“以前夜里总有人偷捕,近海生态一年不如一年。现在没人敢违规下网了,近海鱼虾明显多了起来。”近日,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检察官回访该市滨海新区,当地村民对海域生态变化喜形于色。
2025年,针对近海非法捕捞屡禁不止、生态系统持续退化的痛点,海安市检察院秉持“生态修复优先”理念,创新构建“刑事追责+生态赔偿+源头治理”协同处理机制,对涉海洋生态案件同步启动检察公益诉讼程序,督促不法行为人足额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着力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治理一域”的司法保护目标。
为确保生态修复从“纸面”落到“海面”,今年6月13日,海安市检察院联合海安市农业农村局、滨海新区政府,在滨海新区相关海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20万尾黄鱼苗放入海洋。值得一提的是,3名曾因非法捕捞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村民主动报名参与投放。从“捕鱼人”到“补鱼人”的身份转变,让他们在亲手修复海洋生态的过程中直观感受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
为巩固生态修复成效,检察官还在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同步开设“海上法治课堂”,结合真实案例向村民解读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及生态损害赔偿制度,针对村民提出的“合法与非法捕捞如何区分”“误捕保护物种该怎么办”等疑问逐一解答。
“让违法者参与修复,既是对受损生态环境的补偿,更是一堂深刻的现场法治教育课。”海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崔恒伟介绍,今年以来,从案件办理到生态修复再到普法宣传,该院打出“三位一体”组合拳,把司法惩戒的力度、生态保护的温度和社会治理的深度结合起来,以一套成熟的生态司法保护机制为近海生态筑牢法治屏障。“12月的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海安市近海生物多样性提升23%,特色水生生物洄游数量连续两年增长15%以上,生态良性循环态势持续巩固。”
接受社区矫正也能出海打鱼
“今年海捕收成不错,渔舱装得满满当当的。”12月5日,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渔港码头人声鼎沸,出海归来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对回访的启东市检察院检察官说。
今年6月,张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决适用缓刑。“马上就要开捕了,要是我的出海申请通不过,一家老小的生活可怎么办?”9月的一天,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张某向来访的启东市检察院检察官反映。
检察官走访调查了解到,张某接受社区矫正后确实失去生活来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亟须出海作业维持正常生活。同时,张某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能遵守监管规定,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表现良好,符合出海作业申请条件。于是,检察官指导张某准备申请资料,并及时与社区矫正部门沟通。张某的出海申请顺利通过。
张某走出困局,得益于2023年11月出台的《启东市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当年9月,启东市检察院从社区矫正部门了解到,接受社区矫正的渔民出海后常因渔汛、海上天气等原因超出审批范围和时间;同时,海上通信信号弱,传统监管手段难以适应这种情况,存在脱管风险。
一边是渔民对生计的急难愁盼,一边是社区矫正部门对监管不力的担心。启东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排查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相关信息107条,将有出海作业需求人员纳入信息库并动态更新,联合启东市司法局出台《实施办法》,明确出海前、中、后管理要求,创新“以船管人”思路,运用卫星定位比对、卫星电话不定期连线抽查、渔政平台船舶轨迹查询等方式实时监测船舶动向。
两年来,每到5月至9月海洋休渔期,启东市检察院都会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属地政府,把普法课堂搬到码头船上、送进渔村渔家,共同加强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截至2025年11月,该院已推动实现157人次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安心出海、按时归来”,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再犯罪。
文稿统筹:周燕华 徐清 季捷 周庆兰 卢佳 马银霞 姜剑峰 谢先丹 韩亦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