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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个“√”见证蜕变 宝应县检察院办案同时推动废品回收行业治理
2026-01-06 09:49:00  来源:检察日报

  2025年12月的江苏省宝应县街头,冷风瑟瑟,但经营着一家废品回收点的老王只穿件单衣,正忙着分拣一堆废铜烂铁。身后的墙上挂着新换的营业执照。

  “老王,干得这么热火,看来生意不错啊!”几位市场监管员和宝应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过来,笑着打招呼。

  “是啊,名正言顺、依规守矩地做生意,当然差不了!”老王的喜色写在脸上。

  “那太好了,马上给你销号,这份表格也可以下岗啰!”市场监管员拿出随身携带的《“问题”废品回收点整改跟踪表》,在编号为98的栏目里打了一个“√”。身旁的检察官冲老王竖起了大拇指。

  废品回收点为啥还有个专门的“表”?又为啥与检察官有了关联?这得从几起案件说起——

  废品回收点沦为销赃窝点

  2021年9月,宝应县某科技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市场上有人低价销售该公司生产的电线,怀疑是内部职工做手脚。公安机关随即展开侦查,发现该公司仓库主管吕某与仓库发货员刘某、装货员邵某勾结,先后4次伪造发货单、虚增发货数量,将5000卷全新电线打包装车运出公司,再由邵某出面销售至高某的废品回收点。高某明知这些电线来路不正,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全部收购,再每卷加价39元卖出,获利19.5万元。

  直至2024年7月,吕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陆续归案。2025年1月,该案被移送至宝应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吕某、刘某、邵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全新线缆当作废品变卖,其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而高某明知这些物资可能涉赃,却在利益驱使下照单全收,使自己的店铺成为销赃窝点,其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该院提起公诉,同年4月,法院分别判处吕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不等,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

  销赃者固然是始作俑者,但废品回收点提供销赃渠道也是案发温床。是否还有其他废品回收点成为犯罪帮凶?办案检察官对2023年以来办理的涉废品回收点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共有33起,涉及盗窃、诈骗等多个罪名,站点37家。

  走访调查分析原因

  是什么原因让如此多的废品回收点卷入销赃暗道?宝应县检察院经过两个月的走访调查,基本厘清了情况。

  根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对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发现有出售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该院梳理出的涉案废品回收点清单中,有18家是在未经依法注册登记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经营,有7家是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向公安机关备案,有7家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有5家未如实登记和报告。

  给漏洞“打桩筑坝”

  问题摆上了桌面,如何解决呢?办案检察官条分缕析,发现主要症结有三个方面:一是登记备案管理存在疏漏,导致多家废品回收点脱离监管;二是教育培训不到位,部分废品回收点对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的要求、规范缺乏了解,为犯罪分子销赃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不够完善,未形成有效监管合力。

  为根治废品回收行业乱象,2025年5月,宝应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从三方面“打桩筑坝”:加强日常巡查和网上检查,依法整治无照经营和违规超范围经营;落实登记告知,常态化开展规范经营宣传,不断增强经营者规范从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部门协作,完善联动执法机制。

  相关职能部门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76家、未备案22家,将这98家“问题”废品回收点专门列表,逐一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在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窗口设立备案提示牌,将相关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定期推送至公安机关。截至目前,共补办营业执照57份、变更登记19份,提醒备案22家,“问题”全部得到纠正。

  在此基础上,县市场监管局与公安、综合执法办、城管、环保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执法检查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作者:梅静 王敏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