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校长 高金凤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我一直关注的问题。在我看来,每一个孩子都值得被尊重和关爱。
近年来,我欣喜地看到,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不仅强调关注案件本身,更强调关注案件中的“人”,以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检察司法保护防线。
2025年5月,我参加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该院办理的一起案件让我印象深刻。因为父母的经济纠葛,多年来,8岁的宁宁(化名)出生医学证明和户籍办理均被搁置,尽管在社区和学校的帮助下顺利入学,但没有户籍始终影响着她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了解到宁宁的困境后,姜堰区检察院主动调查核实证据,通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联合人民监督员搭建沟通桥梁,充分释法说理,促成宁宁的父母达成和解、亲子关系得以修复,帮助宁宁顺利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办好户籍登记。
一本户口簿,于孩子而言,远不止是学籍注册、参与活动的凭证,它是社会认同的基石,是个体身份认同建立的土壤,更是其作为国家公民尊严的起点。姜堰区检察院办理本案的过程,是检察机关将“特殊、优先保护”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到实处的生动典范。通过不公开听证这一平台,有效汇聚了卫健委、人大代表、法律专业人士、基层工作者等多方智慧。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这一核心原则,在严格遵守法律精神的前提下,对特殊个案困境进行了充分论证与价值衡量,找到了破解难题的合理路径。听证不仅解决了出生医学证明这一具体问题,更成为促成家庭和解、修复亲子关系的催化剂,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道远,还需要持续发力。希望检察机关能持续监督、支持、推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强化监护人监护意识,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为未成年人撑起家庭“保护伞”。
(整理:本报通讯员包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