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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封未封”阻挡求学路 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督促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2026-01-27 10:10: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某公司业务骨干李某给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告知自己已被公司确定为公派出国学习人员。他表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这项充满温度的制度,为年少时误入歧途的他卸下过往包袱,迎来人生崭新起点。

  2022年3月,李某全力筹备报考某高校在职硕士研究生,却在关键环节犯了难——李某发现自己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续政审可能受阻。2004年,17岁的李某因参与打架斗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据了解,202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李某拨通了秦淮区检察院“诚爱”热线求助。检察官耐心倾听李某的诉说,并在详细梳理事件经过后,阐释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明确告知他依法享有正常追求学业的权利。

  经调阅卷宗、梳理相关制度并同公安机关座谈调研,检察官发现,李某2004年的判决符合犯罪记录封存条件,但由于当时在封存程序等方面缺乏统一操作细则、早期纸质档案处理难度大导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部分早年犯罪记录仍存在“应封未封”情况,李某的犯罪记录也是如此。

  为此,秦淮区检察院于2022年8月向秦淮公安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对符合封存条件的记录依法规范封存,并从源头规范涉案证明开具流程,设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专门存放区,实行专人管理。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后,李某顺利拿到了无犯罪记录证明。2023年5月,李某以优异的成绩如愿收到某高校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两年多过去了,李某因为业绩突出获得公派出国机会,但过往的罪错,仍让他担忧着出入境、入党及子女未来参军等问题,便再次拨通了“诚爱”热线。了解情况后,检察官立即联动相关部门核查信息,针对他的疑问一一给出答复,彻底打消了他的顾虑。

作者: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