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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治检心得】张娟:靶向施策提升“小案”办理质效
2026-01-27 10:13:00  来源:检察日报

  张娟

  轻微犯罪案件看似是“小案”,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我院聚焦此类案件效率不高、标准不一、案结事不了等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施策,通过构建三项核心机制,提升办案质效。2025年,我院轻微犯罪案件办案时长同比压降15%,审结率同比提高8%,办理的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醉驾以案释法案例”,用扎实的实践回应了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繁简分流精准画像:让快慢分道更高效

  “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是提升司法效能的关键路径,而精准区分案件类型则是前提。我院明确13个罪名中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犯罪嫌疑人已取保候审的“简案”标准,将繁简分流关口前移至公安执法办案环节。我们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制定轻微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通过检警定期会商,共同研判案件关键问题,从源头提升办案质效。

  一起黄金首饰盗窃案中,根据犯罪嫌疑人罪名、是否认罪认罚等繁简分流标准判断,案件符合简案标准。但公安机关初筛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虽然口头表示认罪认罚,却辩解称“拿走金首饰前已告知被害人用于加工,对方未明确反对”,实质否定了盗窃性质,且双方对关键事实说法不一,不符合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条件。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的刑事速裁团队第一时间介入核查,认为该案不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并在分流的同时与公安机关商定补充侦查方向,精准固定定罪证据。

  2025年,我院刑事速裁团队办理公诉案件922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3.5天,以精准分流实现司法资源最优配置。

  不起诉标准具象化:让同案同处更公正

  规范行使不起诉权,是维护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温度的重要举措。针对以往轻微犯罪案件不起诉适用标准模糊、裁量空间不透明、“同案不同处”等问题,我院制定《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工作规范指引》(下称《指引》),推动不起诉标准从“抽象原则”转化为“具体清单”。

  《指引》聚焦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6类轻微犯罪常见罪名,明确21条适用不起诉的条件以及不适用的49种情形,形成“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双重指引。比如量化涉案金额、伤害程度、认罪态度、赔偿谅解等关键考量因素的标准,让办案检察官对照清单精准裁量,摒弃“凭经验判断”。同时将公开听证作为重要环节,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

  《指引》实施以来,我院不起诉案件办理质效显著提升。2025年,办理不起诉案件303件,无一起复议复核,被不起诉人无再犯罪情形,不起诉听证率同比上涨29.8个百分点。

  矛盾化解全链介入:让案结事了更暖心

  轻微犯罪案件多由民间纠纷引发,若仅就案办案,易加剧矛盾积怨。我院坚持把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建立“侦查阶段介入+审查起诉阶段调处+多主体协同”全链条机制,全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当事双方系多年好友,因借款纠纷引发肢体冲突致一方轻伤。侦查阶段,双方因借款偿还与赔偿问题分歧较大,矛盾持续激化。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我院依托“吾化微澜”调解工作室,组建由检察官、调解员、公益律师、心理咨询师组成的专业调解小组,从法理情三个维度展开调解。调解中,我们既向双方明晰法律权责,明确赔偿标准,又耐心疏导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放下积怨达成和解,真正实现了“解法结、化心结”。

  2025年,我院在检察环节共促成刑事和解34件,轻微犯罪案件刑事和解率达91.3%。主动打破部门壁垒,将“吾化微澜”调解工作室服务触角延伸至区综治中心,建立起“检察+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凝聚矛盾化解合力,以法治护航赋能基层治理。

  (作者张娟系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作者: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