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探案”2025年第四期“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司法认定疑难问题”主题研讨活动在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举行。
涉外共同犯罪主从犯怎样区分?跨境语境下自首与胁从犯如何认定?偷越国(边)境罪与诈骗罪的罪数如何判定?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三周年的重要节点,2025年第四期“108探案”研讨活动在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举行。活动以“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司法认定疑难问题”为主题开展案例研讨,凝聚司法共识,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办理提供实践指引。
“108探案”是江苏省首个检察案例研究基地的常态化研讨平台,同时也是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自创办以来始终聚焦法律适用难点问题开展活动。本次活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犯罪研究中心、南京市检察院等共同主办,邀请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的教授,以及省内外司法机关的业务专家,围绕9个实务案例,聚焦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认定中的共同犯罪数额承担、胁从犯的认定、自首的认定、偷越国(边)境罪及罪数认定等4类疑难问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模式展开深入研讨。
经过充分讨论,与会专家就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需对犯罪集团所实施的全部犯罪数额负责、胁从犯的“胁迫”无需达到完全丧失意志自由的程度、偷越国(边)境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牵连犯的认定应严格限制等方面达成7项共识。
南京市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人才库成员、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章艳秋在发言后感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往往涉及多国人员、多地证据,主从犯区分和数额认定等一直是办案中的堵点。专家们从涉外管辖、跨境证据采信等角度给出的分析,让我们对共同犯罪数额承担等问题的认定逻辑有了更清晰的把握,以后办理类似涉外案件,心里更有底了”。
依托“云挂职”对口支援机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克斯县检察院通过视频会议系统“线上”接入,线上同步参与本期“108探案”研讨活动。该院副检察长宋琳深有感触:“特克斯地处边疆,近年来也面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翻新快、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潜在风险。这种‘零距离’业务赋能,有效解决了我们在偏远地区办案中的视野局限和理论困惑,真正实现了优质司法资源的精准滴灌。”
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表示,这次“108探案”聚焦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很有意义。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是严重侵害各国公民合法权益、影响全球安全和全球治理的“毒瘤”。希望以此次研讨为契机,梳理形成具有理论指导和实践运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切实以法治之力破解社会治理难题,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贡献更多智慧和解决方案。持续加强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理论和执法司法实践的研究,做优做实打击犯罪、固定证据、查明事实、追赃挽损等执法司法工作,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持续提升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惩治和预防效果。
2025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涉外法治工作,强化涉外法治理论研究,搭建涉外检察案件研讨基地并定期开展研讨,精心汇编约100万字的《涉外检察办案法规手册》,组织干警翻译美国《加强海外关键出口限制国家框架法案》;强化办案制度规范,制定《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检察监督工作机制(试行)》,完成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英文翻译工作;组建专门涉外团队,13名全市涉外检察人才库成员均具备法律实践经验和熟练运用外语能力,定期邀请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涉外法治专家开展培训、研讨,为提升涉外案件办理质效提供强大支撑。
据了解,本次研讨形成的7项共识已被整理为全文实录和研讨成果专报,供司法办案实践参考。截至目前,“108探案”已成功举办13期,累计探讨疑难类案75件、研讨疑难问题106项、形成司法共识80项。汇编前十期研讨成果形成的《108探案:刑事司法前沿争点解析(第1辑)》一书已出版。
陕西全省经济犯罪检察业务条线全体干警和新疆伊犁、江西南康、广西金城江、河北石家庄等地检察机关的干警通过线上方式参加研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