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王兆康:公益诉讼检察人的初心与坚守
2026-01-30 10:16: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王兆康(右一)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调研

  讲述人: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 王兆康

  “战争是残酷的,战场上随时都要做好牺牲一切的准备。”我是由爷爷带大的,自小便常听他讲述与他同龄的女英雄董振英的事迹——她在掩护游击队转移途中不幸被俘,最终惨遭杀害。英烈的壮举,从儿时起便在我心中埋下了敬畏的种子。

  爷爷生于1925年,1942年入党,参加过“众八区游击队”。有一次,冬夜执行任务中遇敌交火,他边打边退,中途被绊了一跤,起身才发现身旁是战友的遗体。这次战斗后,他因撤退紧急接连几日颗粒未进,直至转移到安全地点,才一顿连吃了12块水饼子。

  2015年,爷爷与世长辞。三年后,我从一所职业技术学院离职,如愿考入检察机关。

  2018年,我参与办理了一起烈士身份确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自本地一位新四军老兵的后人,他一直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淮北抗日民主根据地英烈事迹宣传。因在中华英烈网中未查询到某位烈士的相关信息,他希望检察机关推动确认烈士身份。

  他动情地说,自幼便多次听老兵们口述这位烈士在淮北根据地斗争中不畏牺牲、奋勇抗敌的事迹。当年在某镇街头,群众还曾自发为其建立纪念碑,碑文记载了烈士的生平,可惜这座纪念碑于1946年被破坏。我们仔细研读了他提供的《刘瑞龙淮北文集》等权威文献,文献中虽提及相关姓名,但要么牺牲的年份不符,要么籍贯为外省,均与待确认身份的烈士信息不匹配。

  随后,我们组织主管部门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们一致认为英烈身份确认既是极为必要的工作,更是容不得半点马虎的严肃事项,主管部门也明确表示将全力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听证会后,我们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共同推进烈士身份确定工作。在当年“烈士纪念日”到来前夕,我们收到相关职能部门的回复:部分烈士及其身份信息得到考证,因牺牲时间和地点等情况不详,未录入中华英烈网。

  2023年,我工作调动至宿迁经开区检察院,参与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恰好又是英烈保护领域案件。

  提供线索的“益心为公”志愿者朴实且恳切地说:“这些英烈为了我们今天的和平生活,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每次看到烈士墓地杂草丛生,心里都特别不是滋味。”经我们核查,这位烈士生于1919年,1941年投身革命,1946年因叛徒出卖,被敌人残忍杀害。事后,当地群众连夜冒险从刑场将英烈遗体运回并妥善安葬。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推动下,这起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案得以顺利推进,相关职能部门与属地街道协同发力,完善了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机制,不仅明确了具体的完善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人,还在墓地周边砌筑了院墙,用扎实的举措守护英烈纪念设施应有的庄严肃穆。

  相较而言,英烈纪念设施的整改工作进展顺利、耗时较少,而烈士身份确认案难度较大,或需几年甚至更久。刘瑞龙在《牺牲烈士荣哀录》中曾写道:“参与淮北根据地创建事业而奋不顾身、肝脑涂地之烈士,四载以来,应以数千……均因调查未周,无从列入,至其他各县疏漏谅亦不免。”每当读到这段话,我便不自觉地联想到爷爷给我讲述的战斗故事,联想到家乡女英雄董振英的事迹。据我所知,那位新四军老兵的后人仍在执着搜寻史料,并时常向检察机关反馈新发现的线索和材料——这份坚守,也坚定了我们为英烈维权的决心。

  一个个英烈故事,铭刻着中国共产党在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征程中挺立的先锋姿态,诉说着先辈们在艰苦卓绝的斗争中付出的巨大牺牲。作为公益诉讼检察人,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既是法定职责,更是初心使命。我们唯有以法为盾、以情为系,为英烈保驾护航,才能让忠魂安息、让精神永存,让每一个英烈的名字、每一座烈士纪念设施背后的故事,都化作永不熄灭的精神火炬,照亮民族复兴的壮阔征程!

作者: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