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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数据”管理下,检察公益诉讼呈现稳健理性发展态势
2026-02-10 15:11:00  来源:正义网

  历经十余年的探索实践,检察公益诉讼当下的办案规模、结构呈现哪些特点?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做客最高检厅长访谈时介绍,目前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模呈现稳健理性的发展态势。

  据了解,自2015年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到2025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24.3万余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11.9万余件,民事公益诉讼近12.4万件。2025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9万余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8万余件,占比91.7%;民事公益诉讼1.1万余件,占比8.3%。制发检察建议7.7万余件,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97.3%。对发出检察建议后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向法院提起诉讼6595件,99.8%得到裁判支持。

  徐向春介绍,办案规模和结构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办案规模呈现稳健理性的发展态势。2025年公益诉讼检察厅持续丰富和落实公益诉讼“非数据”管理举措,聚焦“公益保护”,持续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范体系,推动各办案领域平衡协调健康发展,始终坚持以可诉性提升精准性和规范性。

  二是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并存,并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实践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始终占到总量的90%以上,行政公益诉讼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占据了主体地位,是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的主要类型,更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核心职能,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始终立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依法客观全面履行法律职能。

  三是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检察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实践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5%以上都在审前得到了解决,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争取最佳办案效果。一方面体现了“督促之诉”的价值,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更有利于行政机关发挥在公益保护中的独特优势。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协同之诉”的价值。公益诉讼的根本在于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督促协同之诉,而非博弈之诉。检察机关以诉的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各环节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共同发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功能。

作者:闫晶晶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