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检察长 周海波
步入“十五五”时期,党和国家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公益诉讼检察不仅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更是检察机关融入国家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要抓手。2025年以来,我院在公益诉讼“新赛道”上持续探索,力求以更优履职答好时代之问、人民之问。
坚持政治铸魂,把准公益诉讼“方向盘”。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我们始终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全过程,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央精神、上级部署,深刻把握“十五五”时期发展重点任务,自觉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确保检察履职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学习成效切实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清晰思路、服务大局的务实举措和推动发展的实际能力,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笃定前行。
坚持为民司法,深耕公益保护“责任田”。公益诉讼的本质是维护公共利益,而最大的公共利益就是人民福祉。为此,我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从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从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到利用大数据科技赋能,我院助力千余户困难家庭享受政策优惠,努力让检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群众关心的每一件“小事”上;同时,积极探索“刑检+公益诉讼”综合履职模式,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同步发现、移送公益诉讼线索,让受损的公共利益得到及时修复和救济。实践告诉我们,只有始终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才能拥有最深厚的根基和最磅礴的力量。
坚持生态优先,筑牢绿色发展法治屏障。江苏省金湖县坐拥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是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保护好这片绿水青山,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我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本地资源禀赋,着力打造“金湖可采莲 益路有你援”特色检察工作品牌。工作中,我们紧盯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坚决维护水域生态安全;打造公益诉讼法治宣教基地,邀请乡土能人参与宣传,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开展“房前屋后”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监督,让优美生态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公益诉讼检察必须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以法治方式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才能真正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坚持强基固本,锻造素能过硬“生力军”。做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最终要靠人、靠队伍。我们深知“能办案不善总结”是基层的普遍短板。为此,我们持续优化检力资源配置,创新“青蓝结对”、业务小课堂等机制,让业务标兵、骨干担任导师,助力年轻干警成长。我们重点培养“办案+研究”复合型人才,通过专题培训、实战练兵等活动,着力提升干警“办精品案、写典型案例”的能力与意识。2025年以来,我院已有8篇干警论文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此外,我们还融智聚力,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外脑”作用,借助专家智慧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敢于担当的公益诉讼检察队伍,是我们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