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高猛接到一个电话:“高主任,我是老张。去年多亏你们,房子的事彻底解决,我心里踏实了。今年我还留在南通过年。先给你提前拜个年!”
和老张寒暄几句,高猛得知他这几天开车去海南出差,估计得踩着除夕的点儿回家了。“路远,路上人多车多,注意安全。”
“老张回家的路有奔头,我们替他开心。”撂下电话,高猛想起了老张的故事。
2016年的时候,老张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及配套车库,卖方老刘(化名)拒不交房,老张诉至法院。2017年9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不料,老刘事后反悔,拒不腾房。2018年,老张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房屋过户后,以执行完毕结案。
然而,老刘仍不肯搬。老张多次沟通无果,再次提起诉讼。官司打赢了,法院主持以换锁交付钥匙的方式结案,却遭遇老刘强行换锁、携女儿继续非法占房。老张只得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老刘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移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同步跟进调查。
“如果仅仅追究刑责,无法根本解决矛盾。”检察官多次约谈双方,反复说法讲理。“老刘,占别人房子毫无道理也违法,认错腾房天经地义;老张你心里委屈我们理解,但是维权手段不能过激。”
“这事儿我确实不对。”最终,老刘同意腾房,并承诺不再无理纠缠。“老张你的意思呢?”检察官征求意见。“拿到房子,就不计较了。”检察院综合考虑老刘悔过表现,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好事多磨。刑事矛盾化解后,车库权属问题又冒了出来。老张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配套车库未被确权。为了帮老张彻底打通过户堵点,检察官主动牵线搭桥,专门围绕这起案件的办理难点、产权核查关键流程召开专题会商。经协同发力,法院于2025年底撤销原结案通知,及时恢复执行并补办车库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