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航运学院,开展预防涉江船舶物流领域犯罪专题法治课。检察官围绕江上交通肇事、买卖船舶证件、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典型案例,解析在校学生在未来职业领域可能碰到的各种违法犯罪现象,并通过船舶碰撞视频、捕捞中华鲟等指明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船舶证件到期后,仍在江面上行船,能不能先买个假证应付下海事等部门的检查?”“船舶运输货主货物时,在装卸、交付等环节,利用设置暗舱、提前关闭阀门、掺杂掺假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是否构成盗窃罪?”检察官结合该院办理的长江水运物流领域案例引导未来的船长、船员思考、警醒。
检察官指出,营造水运物流领域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需要在货物经由内河水域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运输、装卸、储存、配送等过程中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并在驾驶船舶过程中保证航运安全。检察官最后提示,“在水运物流领域,切勿存在侥幸、投机取巧心理,让职业发展遭受不可承受之重。”
近年来,崇川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针对渔民、船员、船舶重工企业开展涉江领域普法教育,促进内河水运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