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6月是全国第25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部署要求,破解跨区域安全生产监管难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三地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局六位主要领导共同签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检察监督跨域协作实施意见》,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示范区、法治示范区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核心要求,整合资源力量、健全联动机制,构建信息共享、风险共治、执法联动、监督协同、应急同处、治理共促的跨域安全生产协作新格局。
《意见》聚焦危化品、工贸、建筑施工等重点跨域领域安全隐患与安全生产违法犯罪,依托联合办案、提前介入、联合事故调查,全链条查办安全领域刑事犯罪、公益受损、行政监管缺失等问题,从源头管控安全风险。
《意见》压实行政监管与企业主体双重责任,细化线索移送、案件协办规则,同时借力数字化赋能、人才共育、示范创建夯实长效治理,配套组织、制度、科技、宣传等保障落地协作举措。
信息互通共享 风险研判共商。搭建示范区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平台,双向互通行政执法与司法办案资料,完善线索移送反馈制度,实现隐患线索快速流转处置。依托会商研判,精准研判安全风险走势、梳理治理薄弱环节。
隐患排查共治 执法监管联动。紧盯重点行业领域,落地跨区域常态化联合排查整治,紧盯隐患整改闭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动态清零。落实安全生产信用联合奖惩,统一评价、惩戒与修复规则,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跨区域联合惩戒。
检察监督协同 违法犯罪联惩。完善跨域案件协作办案模式,统一法律适用、取证及量刑标准,提前介入重大事故侦查。实行线索共查、案件共办、整改共促,聚力化解安全生产公益受损难题,围绕全链条监管事项强化跨域检察监督,促进行政机关规范履职、从严监管。
应急处置同处 事故调查联动。统筹应急资源调配,细化跨区域应急预案,常态化组织联合演练,健全事故联合调查制度,检察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同步介入查勘,协同查实事故缘由、界定相关责任、督促落地整改,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