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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诉讼期间惊闻房屋被抵押 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一揽子和解方案及时“止损”
2026-08-05 09:40: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王某再次走进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他没有了往日的疲惫与无助,而是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一个劲地表示感谢:“十几年的心结,到了检察院,终于给解开了。”

  2004年,王某从李某手中购得一套经济适用房,约定五年限售期满后办理过户。真到了过户时间,却遇到了问题:房屋土地属划拨性质,须补缴费用才能转让。这笔钱该谁出?双方各执一词。

  2018年,迟迟拿不到产权的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房款。法院认定双方均有过错,判决李某返还70余万元,王某腾退房屋。诉讼期间,王某得知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李某早已瞒着他,将房子抵押给小贷公司贷款90余万元。随后,这笔债权被转让给某保险公司,后者向法院申请实现抵押权,要求拍卖该房屋。

  70余万元分文未见,自己却可能被扫地出门。为此,王某找律师、跑法院、写申诉材料,得到的答复却都是“判决已生效”“抵押权合法有效”。走投无路之下,2025年9月,王某向南京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南京市检察院将案件交秦淮区检察院办理。检察官发现,案件在十余年间已深度交织合同纠纷、抵押担保、债权转让、强制执行等多重法律关系。为查清事实,办案组调阅全部诉讼与执行卷宗,走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明抵押登记时间与债权转让细节。

  真相逐渐清晰,案涉房屋抵押权已依法设立,而王某作为实际居住十几年的购房人,对抵押全程不知情,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威胁。检察官深知,“当事人最需要的,是有人真把他的事当回事”,只有引导各方找到利益平衡,才可能为这桩十余年的纠纷画上句号。于是,检察机关深入走访,寻求合理破解办法。

  检察官来到王某家中实地走访。那是一栋老旧居民楼,没有电梯,楼梯间光线昏暗,墙皮斑驳脱落。“只要有人敢让我搬出这个房子,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王某已被逼到情绪临界点。检察官当即安抚王某,郑重承诺一定会对案件负责到底。

  王某迫切想拿回购房款;保险公司手握合法抵押权,要求依法实现债权;原房主李某则债务缠身、退休金微薄,履行能力很弱。检察官决定先解开各方“心结”,一方面联系王某所在社区,建议密切关注王某家庭动态,防止极端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将具体情况原原本本转告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展开深入沟通。“继续缠诉下去,拍卖周期、执行费用、时间精力,各方都在扩大损失。和解不是‘吃亏’,是及时止损。”检察官与当事各方坦诚交流,背对背沟通,把法律讲透、把情理讲通、把利弊讲明。经数十次电话沟通和多轮磋商,僵局终于松动。

  为固定沟通成果,今年4月,检察机关依法举行公开听证会。会上,检察官全面通报调查核实情况,对多重法律关系逐层梳理,耐心分析各方权利义务与诉讼风险,并将前期形成的一揽子和解方案放到台面,引导各方当面确认和解意愿。听证员从第三方视角发表意见,一致认为该方案兼顾了法律底线与各方现实困难。

  最后,在检察官主持下,当事人正式签署和解协议:涉案房屋拍卖后,拍卖款五五分成;李某退休金亦按此比例持续处理,用于清偿债务。

作者:马胜伟 孙冰清 舒永燕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