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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海伟:深学笃行习近平文化思想 涵养大湖检察文化
2024-03-28 15:22:00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文化是国家民族的灵魂,也是国家治理的根脉。检察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以检察文化培根铸魂、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洪泽区检察院继承和发扬了大湖文化精神,通过检察履职,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进程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助力塑造现代生态检察文化。深入贯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积极探索生态检察轻罪综合治理,组建涉湖环资类专业化办案团队,以更优检察履职筑牢洪泽湖生态保护司法屏障。连续10年联动开展打击非法采砂“利剑”专项,依法拆解453艘采砂船,实现非法采砂船“清零”;撰写《洪泽湖区非法采砂问题突出危害严重》风险研判报告获高层重视,推动江苏省针对单个湖泊制定的省级综合性法规——《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制定,以立法守护一泓湖水彰显生态保护检察担当。在全国首创两市六地成立“洪泽湖生态保护检察联盟”,微电影《较量》《温度》获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故事”特等奖、优秀奖,参与创作全国首部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报告文学—《洪泽湖上》。坚守司法为民理念,创新提出“以劳代偿”公益修复理念,科学创立“打击、预防、修复、保护、监督、救助、教育”七位一体生态司法保护模式,建成“检察+1+N”考察机制,对拟被不起诉人进行综合评价,以宽严相济的务实举措,妥善化解“十年禁捕”部分上岸渔民偷捕、盗捕问题。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传播现代法治文明。法律是治国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文明是现代文明的直接体现。一方面,洪泽区检察院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注重溯源治理,提请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将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以检察办案让法治理念浸润人心,引导人民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另一方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引领法治风尚。注重发挥微信等平台的警示教育作用,结合检察机关工作特点,将检察文化融入文艺载体中,拍摄的反映洪泽检察工作情况的微电影《较量》《温度》分别获得江苏省“污染防治攻坚故事”特等奖、优秀奖。对人民群众感兴趣的检察故事进行宣传,联合爱鸟协会加强候鸟保护,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激发检察官内生动能,涵养大湖检察核心价值文化。继承和发扬了大湖文化精神,构建“泽检之魂”“历史之魂”“廉政之魂”等以“五魂”为核心的大湖检察文化。将检察文化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出台《泽检文化建设纲要》等制度。将“上善若水”的“大湖文化”与“公正廉洁”的司法文化有机结合,科学确立“尚法、明理、敬业、自律”的洪泽检察院训,进一步厘清和明晰特色院文化主体框架。擘画保护“母亲湖”画卷,充分挖掘洪泽湖千年治理中孕育的“敢于担当、精益求精、上善包容”文化品质,以洪泽湖综合保护为抓手,打造“检护安澜”检察文化品牌,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品牌。联合纪委在洪泽湖古堰大堤,创建以“金堤永固”为名的外景式警示教育基地,努力构建内外结合、点面相连的实景式廉政文化载体。按照建设“精品小院” “一层一景”方针,设置漂流图书、转角书屋、书香阅览室三个环节,组成“书香小院”建设主题,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石海伟)

作者:  编辑:夏禹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