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京杭大运河苏州相城区望亭南桥南面河道为南北通行河道,右侧堤岸外草地上竖有苏州市地方海事局“浅水区域,当心搁浅”和“事故多发段,谨慎驾驶”的信息牌。案涉河段左岸为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望亭分公司),该公司系苏州、无锡两地区域能源中心,主供无锡南部和苏州西北部电网和热能用户。因该公司储煤场容量、卸煤能力有限,且周边无可用土地,储煤场和卸煤港池扩建受限,为保证电厂生产,运河中待卸运煤船也作为公司生产用煤的直接备用源,待卸运煤船队常年在苏州相城区望亭南桥南面运河右岸停泊,有时十余条,有时二十余条重载运煤船(千吨级,船宽约10米),船队组合长度超过一公里,每次停靠两三天,等待卸煤,后持续更替船队。重载运煤船无法完全靠堤岸停泊,距离堤岸9-10米,加上案涉河段较窄,重载运煤船停靠不规范等原因,船舶已经占据主航道,严重影响京杭大运河通行安全,存在船舶碰撞沉没的风险。运煤船违法停泊的问题已经存在近30年,苏州海事部门监管执法虽一直持续,但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
二、履职过程
2021年2月,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无锡市院)在履行京杭大运河江南段机动管辖巡查时发现,经请示江苏省检察院,该院将案件指定无锡市院办理,无锡市院于2021年9月10日立案审查。
为查清案件事实,无锡市院联合梁溪区检察院组成以朱良平检察长任组长的联合办案组,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开展了以下几方面调查:一是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因涉及跨区划管辖,且违法停船的事实具有时限性,证据固定难,为此联合办案组十余次对无锡硕放段、苏州望亭段煤船违法停泊问题进行现场调查、走访当地居民,固定证据。二是多次沟通,达成共识。多次向华电望亭分公司了解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违法停船行为持续的原因,听取对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多次与苏州市地方海事局沟通案件情况、监管情况以及可能的整改方案等,对许多问题基本达成一致。三是实地巡查,现场磋商。朱良平检察长实地巡查无锡至苏州望亭段大运河,听取华电望亭分公司汇报,并与行政机关开展现场磋商,共同推动“老大难”问题的解决。
2021年9月18日,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向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苏州市地方海事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加强对京杭大运河苏州相城区望亭南桥附近河段船舶违法停泊行为的监管,履行海事管理部门法定职责。
2021年11月16日,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苏州市地方海事局)书面回复无锡市院(附履职证明材料528页),对检察建议内容完全采纳:一、积极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通过苏州市发改委,召集相关单位召开案涉航道设置临时待泊区专题研讨,形成会议纪要,并获得了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批复同意。二、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推进停泊区建设。一是组织企业约谈,明确主任责任。二是督促华电望亭分公司推进停泊区建设。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力度。一是完善视频监控,加强信息化管理。二是强化日常巡航,完善长效化监管。四、健全沟通机制,加强现场管理。一是健全三方联络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联动机制,随时掌握运煤船队动态,确保既保证生产用煤,又保证水域通航秩序井然。二是组织人员培训,明确管理要求。
2021年11月18日,联合办案组通过现场查看、与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座谈的方式,对检察建议回函中所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监督。京杭大运河望亭段煤船有序停泊,秩序井然;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善了案涉河段视频监控,加强了执法和监管;临时停泊区建设正在进行,按照回函中确定的日程推进。但因受工程招标和疫情影响,临时停泊区施工进度受到较大影响,无锡市院常态化加强与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沟通联系,实时跟进整改过程。
2022年5月30日,疏浚工程和系缆设施设置均将完成。6月6日,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无锡市院提交了二次复函和相关履职证明材料,联合办案组再次跟进监督,实地查看了案涉河段系缆桩、临时停泊区,听取了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情况通报,检察建议已整改到位。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还表示,将在苏州全市推广案涉河段处置经验,并向省交通运输厅报送相关经验材料,以一案促一片整改。
三、典型意义
1.本案是检察长带头办理“老大难”案件的体现,有效破解了“老大难”问题。京杭大运河望亭段违法停船的问题由来已久,基于电厂发电用煤需要、用地限制、航道无法拓宽等现实的问题,虽然行政机关一直在加强管理,进行行政处罚,但30余年来违法停船的问题都未得到有效解决,是名副其实的“老大难”。朱良平检察长明确要求该案组成联合办案组由他主办,并在办案过程中多次听取案件汇报、作出指示、实地巡查无锡至苏州望亭段大运河、与行政机关开展磋商、当场送达检察建议等,推动了“老大难”问题的有效解决。
2.本案是通过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破解调查难问题的积极实践。因涉及跨区划管辖,且违法停船的事实具有时限性,证据固定难,无锡市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的作用,联合梁溪区检察院开展一体化办案,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联合办案组现场实地调查十余次,并询问了当地居民,多次向华电望亭分公司了解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违法停船行为持续的原因等,多次与苏州市地方海事局沟通案件情况、监管情况以及可能的整改方案等。同时,开展沿运河实地巡查、召开案件磋商会等,为检察建议的制发奠定了事实基础。
3.本案的办理有力地贯彻了最高检跨区划管辖探索的要求,促进苏锡两地海事部门协同治理。近年来,跨区划管辖是最高检重点推进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作为江苏省检察院确定的大运河苏南段机动管辖检察院,无锡市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全面开展大运河江南段巡查,对于发现的大运河苏州望亭段煤船违法停泊的问题,督促苏州海事部门积极履职的同时,由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向无锡市地方海事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无锡硕放段煤船违法停靠的问题,促进苏锡两地海事部门协作,确保大运河通航安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4.本案的办理深入贯彻落实了预防性司法理念。安全生产事故往往会造成复杂的公益损害后果,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在于防未病、治未然。本案中,虽然案涉地段未发生过重大航运交通事故,但如果不加整治,不进行规范,重载煤船靠近主航道停泊会造成重大的安全隐患,若发生碰撞沉船事故,会严重影响地区经济发展。因此,无锡市检察机关立足于治未病、防未然,通过预防性公益诉讼,深入贯彻预防性司法理念,消除和防范重大安全隐患和侵害危险。
5.本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贯彻民生为重、护航企业发展的理念。华电望亭分公司系苏州、无锡两地区域能源中心,主供无锡南部和苏州西北部电网和热能用户,日耗煤量较大。因客观原因,该公司发电所需电煤的运煤重载船只能违法靠边停在运河里,逐一等待卸载。如果一禁了之,会严重影响苏、锡两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为促进问题解决,无锡市院将民生和地区经济发展放在首位,摒弃就案办案的思维,积极沟通,出谋划策,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提出建立临时停泊区的方式,解决船舶停靠问题,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得到了行政机关和华电望亭分公司的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