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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保障江苏高质量发展
2018-04-26 10:48: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江苏知识产权强省的重大意义,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检察机关有效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切入点、着力点,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通过审查逮捕、公诉及民事行政抗诉等多元化监督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保障江苏高质量发展。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2017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建立了重大案件挂牌督办、跟踪指导等办案制度,上下联动依法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17年1月至今年3月,共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案件75件119人,提起公诉193件409人;批准逮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89件134人,提起公诉202件432人;批准逮捕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件8件10人,提起公诉13件44人;批准逮捕侵犯著作权案件2件4人,提起公诉21件30人;批准逮捕侵犯商业秘密案件2件2人。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办理的科鲁斯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2016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承兵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洪立洲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黄孟浩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2016-2017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4月25日,该案被高检院评为“2017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二、合力排查,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治理活动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打击保护并重,因地制宜,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治理活动。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沟通机制,联合文广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形成执法合力,深入商城、超市等地对衣帽服饰、日化、食品、手机、烟酒等商品进行检查,对商品有无专利知识、标识是否正确等方面开展督查,依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实现发展经济与保护权益相统一。南通市检察机关和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新局、公安局、法院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活动,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执法人员采取执法、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商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丹阳市检察院联合丹阳市公安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新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了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各大超市、药店中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等商品的专利标识及授权情况,对存在假冒专利行为的商品进行现场立案处理。

  三、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专业化建设

  为贯彻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省检察院制定了《省检察院贯彻落实<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推进工作专门化方案》,加快知识产权检察院的建设,推动知识产权案件的集中办理。2016年4月,省检察院正式下发文件,明确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管理省检察院交办的包括知识产权领域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目前南京市铁路运输检察院知识产权管辖范围已涵盖南京市11个区中的9个区。2017年8月,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的意见》的通知,在省检察院、南京市检察院、苏州市检察院专门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建设、专业化建设。省检察院侦监处、公诉处设立知识产权办案小组,专门负责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和对下指导工作。南京检察机关与有关高校签订检校战略合作协议,共同研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还开展了知识产权案件简易审试点工作,极大的提升了案件办理效率。镇江市开发区检察院先后成立了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犯罪办案小组,并与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成立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步步向高层次发展;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中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统一受理市、区关于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维权法律咨询,帮助企业完善防范侵权的机制。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通过健全机制、创新办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机制。常州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保护的实施意见》,加强自侦、侦监、公诉、民行等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和衔接配合,完善线索移送、联席会议、案件通报、疑难案件会商等制度,充分整合各项职能,形成各部门联动的司法保护工作格局。南京市检察院成立了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室,该办案中心依据工作职责,牵头协调全市检察机关侦监、公诉、民行等部门办理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申诉案件,与市法院“三审合一”相对接,实行“三检合一”,提高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总体效能。连云港市检察院在市知识产权局设立派驻检察工作站,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健全与公安、法院、工商、海关、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职能部门案件移送、备案、信息通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办案合力。泰州市检察院与高新区检察院联合举办“完善知识产权保护 助推医药名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探讨新形势下知识产权的运用和维护,共同谋划泰州医药高新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在平等保护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的同时,将重点好保护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特别是在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努力解决侵犯知识产权的鉴定、网络销售的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存在等司法机关办案的难点问题;加强高素质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培养。(卢志坚 李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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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靳静